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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機用起動繼電器的固有安全和與設備安全有關的操作值、操作時間及操作程序。本標準適用于裝有電子裝置的起動繼電器,以及使用熱敏電阻件、熱件和磁件的起動繼電器。本標準不適用于一般用途的繼電器以及IEC 158和IEC 947范圍內(nèi)的接觸器和電動起動器。本標準亦不適用于機械計時器和機械操作的電動起動裝置。本標準適用于那些在電氣上或機械上與起動繼電器相結(jié)合的手動控制器。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直流不超過440V,交流不超過660V,額定電流不超過63A的起動繼電器。本標準未考慮取決于起動繼電器在設備中的安裝方法的自動動作的響應值。如果響應值對保護使用者及周圍環(huán)境有意義,則由相應的設備標準規(guī)定的或由制造廠規(guī)定的值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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