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jié)構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本文件是SN/T5415《輸“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產(chǎn)品安全項目檢驗指南紡織品》的第3部分,SN/T5415已經(jīng)發(fā)布了如下幾個部分:
--第1部分:通則;
--第2部分:中亞;
一第3部分:西亞;
--第4部分:東南亞;
--第5部分:中東歐。
本文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汕頭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杭州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南京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春貴、謝維斌、蘭麗麗、漆志民,丁友超、任春華、劉彩明、謝堂堂、魏孟媛、張曉利、方亞男、高永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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