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為GA/T2000的第2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GA324.7—2001《人口信息管理代碼 第7部分:常住人口信息級別代碼》,本部分與GA324.7—2001相比,主要技術(shù)變化如下:
———變更了標準名稱和標準號;
———修改了編碼方法(見第2章,2001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軍人信息級別代碼(見第3章)。
本部分實施之日起GA324.7—2001即行廢止。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玉建、張軍利、方鵬、李銀波、郭景玉。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A324.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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