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FZ/T81007—2003《單、夾服裝》,與FZ/T81007—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見第1章,2003年版第1章);
———補充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2003年版第2章);
———修改了成品使用說明的規(guī)定(見3.1,2003年版的3.1);
———修改了號型規(guī)格的規(guī)定(見3.2,2003年版的3.2);
———修改了襯布、鈕扣、拉鏈及附件的質(zhì)量要求(見3.3.3,2003年版的3.3.3);
———修改了經(jīng)緯紗向的要求(見3.4,2003年版的3.4);
———修改了對條對格的要求(見3.5.1,2003年版的3.5.1);
———修改了色差的考核要求(見3.7,2003年版的3.7);
———修改了外觀疵點的考核指標(見3.8,2003年版的3.8);
———補充了縫制的考核要求(見3.9,2003年版的3.9);
———修改了成品主要部位規(guī)格允許偏差(見3.10,2003年版的3.10);
———修改了理化性能要求(見3.12,2003年版的3.12)增加了里料耐水色牢度、耐汗?jié)n色牢度、拼接互染色牢度的考核要求規(guī)定,修改了面料耐濕摩擦色牢度的考核指標,修改了面料色牢度允許程度,修改了成品主要部位縫子紕裂考核指標,修改了成品甲醛含量、pH 值限量的規(guī)定,增加了成品異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規(guī)定,增加了洗滌干燥后外觀質(zhì)量要求;
———修改了檢測方法(見第4章,2003年版的4),并取消了起球樣照評級方式(見2003年版的
4.4.3);
———修改了成品檢驗分類(見5.1,2003年版的5.1);
———充實和完善了成品質(zhì)量缺陷判定依據(jù)(見5.2.3,2003年版的5.2.3);
———修改了本標準的附錄A 內(nèi)容(見附錄A,2003年版的附錄A)。
本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yè)聯(lián)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服裝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SAC/TC219)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上海市服裝研究所、廣州市纖維產(chǎn)品檢測院、深圳市計量質(zhì)量檢測研究院、國家服裝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上海)、李寧(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寧波雅戈爾運動服制造有限公司、安踏(中國)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特步(中國)有限公司、湖南省忘不了服飾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施琴、張玉蓮、楊志敏、樂季準、徐明明、張薇、李蘇、郭亞莉、陳雙權(quán)、何愛芳、張寶春、蔡力強、楊秀月。
本標準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2661—1981;
———FZ/T81007—1994、FZ/T81007—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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