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數(shù)據(jù)元(4) |
 |
| 標準編號:GA/T 543.4-2011 |
標準狀態(tài):現(xiàn)行 |
|
| 標準價格:48.0 元 |
客戶評分:     |
|
|
本標準有現(xiàn)貨可當天發(fā)貨一線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分冊規(guī)定了89個公安數(shù)據(jù)元。
本分冊適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設、應用和管理。 |
|
|
|
| 英文名稱: |
The data el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4) |
中標分類: |
綜合>>社會公共安全>>A90社會公共安全綜合 |
ICS分類: |
信息技術、辦公機械設備>>35.040字符集和信息編碼 |
| 發(fā)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 發(fā)布日期: |
2011-12-12 |
| 實施日期: |
2011-12-12
|
| 提出單位: |
公安部消防局 |
歸口單位: |
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 主管部門: |
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 起草單位: |
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等 |
| 起草人: |
呂欣馳、潘剛、傅永財、張春華、李淑惠等 |
| 頁數(shù): |
56頁 |
| 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11-12-12 |
|
|
|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為GA/T543的第4分冊。
本標準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江西省公安消防總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山東省公安消防總隊、沈陽市公安消防支隊、公安部消防產(chǎn)品合格評定中心、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呂欣馳、潘剛、傅永財、張春華、李淑惠、姜學赟、王佩青、馬青波、盧韶然、趙海榮、周煒、馬曙光、何寧、朱春玲、畢贏、雷進德、劉傳軍、楊杰、馬瑛、劉程、劉平、陳方正、王湘新、周剛、韓曉鵬、應放。 |
|
|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A/T541 公安數(shù)據(jù)元管理規(guī)程
GA/T542 公安數(shù)據(jù)元編寫規(guī)則 |
|
|
|
| |